十堰至白河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十堰至白河高速公路是湖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全线涉及十堰市张湾区、郧县等1区1县。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强十堰境内各区县以及于陕西省的交通联系,完善区域东西向运输通道布局,与郧县至房县高速公路相接,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广泛征求沿线有关政府、社会团体、居民等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湖北省交通厅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 甲字 第1807号)
  三、路线方案介绍
  根据路线布设与控制因素的关系以及各段所解决的问题不同,工可阶段路线推荐方案如下:
  起点位于张湾区与郧县交界处的茅坪,向东接十漫高速公路,线位自东向西经过张湾区柏林镇、黄龙镇、郧县鲍峡镇、胡家营镇,沿途跨越堵河、将军河等主要水系,终点位于胡家营镇西侧。工程总长度58.201公里。
  (三)工期安排
  项目计划于2009年初开工,2012年建成通车,施工工期为3年。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本工程环评工作程序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老路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对建设项目进行影响分析,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给出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跟踪评价计划。
  2、工程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 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分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间接影响以及移民安置等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定性或定量的给出公路改建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大小;
  ● 对项目施工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公路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当地民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2、项目建设对您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影响,包括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3、项目建设对当地的农业生产有什么影响,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5、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和危险品运输风险防范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6、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7、从环境保护角度对目前存在的可能的路线方案的选线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和形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沿线各区域公众可通过如下途径,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1)工程建设单位:湖北省交通厅、十堰市交通局
  联系人:程新国 电话:0719-865290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环境评价部
  联系人:崔工 电话:021-58856638-2804
  传真:021-58211402 电子邮件:hjpjb@263.net
  地址:上海市民生路600号5号楼501邮编:200135
  七、第二次信息公开预告
  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公告将持续10个工作日。预计在下半年进行第二次公示,敬请关注当地政府或环保网站,重点在于(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特此通告。
     湖北省交通厅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二00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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